REACH介紹
REACH指令是“化學品注冊、評估、許可和限制”的英文簡稱。REACH主要內容是要求證明日用產品中不含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。因此,凡是在歐盟生產的或者是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日用產品,其中主要是指紡織品,必須通過有害化學物質含量的注冊、檢驗和批準,一旦超過規(guī)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歐盟市場上銷售。
REACH指令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(guī),于2007年6月1日實施。歐盟委員會于2001年2月提出的化學白皮書REACH,并于2007年第一季度正式出臺有關規(guī)定,在各成員國中生效執(zhí)行。
目的意義
歐盟在2007年5月頒布了被認為是歐盟20年來最重要的一部法規(guī), REACH法規(guī),即EC/1907/2006《關于化學品注冊,評估,授權和限制的法規(guī)》,這一部化學品法規(guī)于2007年6月1日起在歐盟正式實施, 而且管控的對象是化學品即化學物質,所以幾乎覆蓋了所有的行業(yè),對各行各業(yè)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。REACH法規(guī)對在歐盟市場上銷售的產品提出了包括注冊、限制、授權、通報等要求,要求制造商和進口商都要履行相應的義務。同時按批次公布包括致癌、致畸變、生殖毒性、生物累積性等一系列高危害關注物質SVHC(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)的清單,更有針對性的對高關注物質進行管控和限制,以此來保障人類的健康。
測試流程
1、提供產品相關資料;
2、評估檢測費用和時間;
3、填寫申請表、回簽合同和樣品快遞;
4、實驗室對樣品進行REACH檢測;
5、通過測試后,簽發(fā)REACH報告。
REACH和ROHS的區(qū)別
和RoHS指令不同,REACH涉及的范圍要寬得多,事實上它會影響從采礦業(yè)到紡織服裝、輕工、機電等幾乎所有行業(yè)的產品及制造工序。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冊產品中的每一種化學成分,大約共有3萬種--并要衡量其對公眾健康的潛在危害。REACH建立了這樣的理念:社會不應該隨便引入潛在危害是不確定的新的材料、產品或技術。
RoHS指令
管控物質: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二苯醚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、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。
REAHC指令
管控物質:最新SVHC清單,共計201項。歐盟REACH將涉及3萬種化學物質,即歐盟市場上現存的10萬種化學物質的近1/3。檢測將采取漸進的方式,在3、6年或11年間逐漸增加檢測物質的種類,但是在2013年前,將優(yōu)先檢測最有害的或者進口量最大的物質。從現在起3年內,將從每年1噸的量檢測起,凡是含有最危險物質的產品,如致癌物質、致突變物質和再生產時有毒物質,必須先登記備案、通過檢測。
證書信息
REACH和SVHC的關系
SVHC簡單的說就是REACH注冊前的一項高度關注物質的物質清單,那么第三方檢測機構常說的REACH檢測其實指的就是高度關注物質SVHC檢測,檢測機構會根據歐盟每年都更新的SVHC清單對產品進行檢測,而這個清單正不斷的增加。
SVHC清單更新歷程
2008年10月28日,ECHA發(fā)布第一批SVHC清單,共15項;
2010年01月13日,ECHA發(fā)布第二批SVHC清單(14項),共計29項;
2010年03月30日,ECHA將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單,共計30項;
2010年06月18日,ECHA發(fā)布第三批SVHC清單(8項),共38項;
2010年12月15日,ECHA發(fā)布第四批SVHC清單(8項),共計46項;
2011年06月20日,ECHA發(fā)布第五批SVHC清單(7項),共計53項;
2011年12月19日,ECHA發(fā)布第六批SVHC清單(20項),共計73項;
2012年06月18日,EHCA發(fā)布第七批SVHC清單(13項); 同時,將第二批中的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(Al-RCF)和氧化鋯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(ZrAl-RCF)整合到第六批SVHC
清單中,即,將第二批SVHC清單減少為13項,共計84項;
2012年12月19日,ECHA發(fā)布第八批SVHC清單(54項),共計138項;
2013年06月30日,ECHA發(fā)布第九批SVHC清單(6項),共計144項;
2013年12月16日,ECHA發(fā)布第十批SVHC清單(7項),共計151項;
2014年06月16日,ECHA發(fā)布第十一批SVHC清單(4項),共計155項;
2014年12月17日,ECHA發(fā)布第十二批SVHC清單(6項),共計161項;
2015年06月15日,ECHA發(fā)布第十三批SVHC清單(2項),共計163項;
2015年12月17日,ECHA發(fā)布第十四批SVHC清單(5項),共計168項;
2016年06月20日,ECHA發(fā)布第十五批SVHC清單(1項),共計169項;
2017 年07 月10 日,ECHA 發(fā)布第十七批1 項 SVHC 清單,共計 174 項,同時,對已在清單中的雙酚 A,BBP,DEHP,DBP,DIBP 這五個物質,增加了對人體的內分泌干擾屬性;
2018 年 01 月15 日,ECHA 發(fā)布第十八批7項SVHC 清單,共計 181 項。同時對已在清單中的雙酚A進行了更新。
2018年6月27日, ECHA 發(fā)布第十九批10項SVHC 清單,共計 191 項。
2019年1月15日,ECHA發(fā)布第二十批6項SVHC清單,共計197項。
2019年7月16日,ECHA發(fā)布第二十一批4項SVHC清單,共計201項。
2019年1月16日,ECHA發(fā)布第二十二批4項SVHC清單,共計205項。
2020年6月25日,ECHA發(fā)布第二十三批4項SVHC清單,共計209項。
2021年1月19日,ECHA發(fā)布第二十四批2項SVHC清單,共計211項。
2021年7月8日,ECHA發(fā)布第二十五批8項SVHC清單,共計219項。
2022年1月17日,ECHA發(fā)布第二十六批4項SVHC清單,共計223項。
2022年6月10日,ECHA發(fā)布第二十七批1項SVHC清單,共計224項。
2023年1月17日,ECHA發(fā)布第二十八批9項SVHC清單,共計233項。
2023年6月14日,ECHA發(fā)布第二十九批2項SVHC清單,共計235項。